Dan John對於營養補給品的想法。
我知道這是很爭議的話題,畢竟這背後有太龐大的......商機啦。
因為仔細想想~很多「保健」食品都比「藥品」貴很多很多......
簡單分享Dan 在影片結尾所說的一段話:
在100年前~
如果補給品「立即」有效的話~那這應該是「非法品」
如果「兩週內」有效的話~那這應該是會「被禁止」
但如果這是推廣健康與長壽~那誰能夠「評量」呢?
我想補給品的發明應該是讓你在「特殊」狀況下~例如大航海時代,可能在船上待很久很久,所以在缺乏新鮮蔬果時,需要補充特定的營養。
最後有關營養的問題應該請問專家~營養學家/營養師,畢竟術業有專攻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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