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週在參與SFG L2課程時,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要再測驗一次L1的所有技巧,當然還包括這5分鐘100下SNATCH!
「Snatch」:顧名思義就是「爆發力」的動作,也因此當你(好吧,其實是我)「質疑」為什麼要在5分鐘完成這該死的100下時,其目的到底是為了爆發力......很明顯地,依據能量系統定義,嗯~應該不是。
那到底是為了什麼呢?
經過這些年的體悟,我覺得很重要的就是當中的「過程」,因為這並不是教科書上可以給你的答案,也不是教你如何通過考試所能給予地。
畢竟在東方的社會,我們從小到老,都是想著如何通過考試,但卻忘記欣賞「沿途的風景」!也就是考試過了就好,一旦通過,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,船過水無痕!
我發現不要說紙本(知識)方面的考試,即使是體能方面的測驗,以美國許多運動能力測驗為主的訓練,當你仔細深入探究後,會發現其「課表設計」都是以能夠展現更佳的運動能力測驗成績為主,如美式足球的40碼或一分鐘仰臥推舉,但好像沒有針對個人需求來考量😭!
由經濟學家查爾斯·古德哈特所提出的古德哈特定律,後來被瑪麗蓮∙斯特拉滕(Marilyn Strathern)所引述為:「當一項評估方式成為目標後,它就再也不是一項好的評估方式了」,這句話相當值得思考!
好吧,還是回歸主題,這兩天看著Geoff Neupert所寫的他在2005年時,如何「只花」三週準備時間就通過RKC的SNATCH測驗,讓我相當有感觸/慨,所以我先將他的結論告訴大家:有爆發力和力量~真好!
Geoff曾是奧舉專項運動選手,後來也成為RKC和SFG的Master Instructor,在三年前退休,最近又復出了;也是Kettlebell strong和Original Strength的作者。他的訓練概念很不錯,是個相當有實務經驗(無論是自我訓練或訓練選手)與科學理論的老師,而且他在課表設計方面的概念很棒。
可是當你一看到標題,只要花「三週」準備,眼睛肯定馬上張開,然後熱血澎湃,但回過神想想,哥,請不要糊弄我🤣!
但還是讓他來好好地解釋吧:
首先當時是採用GS的規則,也就是他必須要用24公斤壺鈴來Snatch74下,而且不能將壺鈴放下,中間也只能換手一次,也就是每隻手平均是37下。當然,你也可以一隻手一下,然後另一隻手73下😅。
憑良心說,以目前RKC(22公斤)或SFG(20/24/28公斤:依據體重),只要牙一咬~忍一下~這場景😭......就過了,但因為測驗都放在最後一天結束前,所以你想咬牙也不容易,因為通常手都「殘破不堪」了😢
但我本身有幫IKFF的Steve Cotter翻譯過很多次,其實IKFF的難度也很高,因為從Hand-Hand Swing-Push Press-Snatch-Squat是連續執行,所以你若沒有良好的技巧與體能,相對來說是更難通過地。
以Hard Style來說,Snatch是強調Punch的感覺,而GS則是強調Insertion的感覺,這兩者間的奧妙,我想只能用......手來體會,無法言傳。
再回到Geoff的訓練思維,他本身不喜歡用次數來訓練,只希望一件事—就是讓24公斤的壺鈴可以變得很很很......「輕」。
所以呢,他算了一下測驗所需要的總做功。
24公斤*74下=1776公斤。
他計畫用「32公斤」的壺鈴來訓練。
這樣的話,他必須要能夠用32公斤的壺鈴來輕鬆地完成56下。
也因此,他的三週計畫如下:
第一週:星期五,(32公斤/10+10)3=60下。
第二週:星期五,(32公斤/12+12)3=72下。
第三週:星期五,(32公斤/15+15)3=90下。
第四週:星期五,測驗—感覺很輕鬆。
第五週:星期五,RKC課程,雖然沒有像第四週那樣輕鬆,但還在掌控範圍。
現在,重點在於他如何這麼做呢?
很簡單,所有的訓練都專注在爆發力與力量。
他那時候每週訓練四天:兩天是動態/速度;另外兩天是最大肌力訓練—根據Westside的課表概念。
他的動態/速度日,用80-130公斤(+/—10公斤)的奧舉訓練。
最大肌力訓練日,因為當時髖部有傷,所以只能專注在「拉」系列。
他會訓練到3RM,然後再用那3RM的80%來5-8組的肌肥大訓練。但那時候,他可以用Snatch握姿來執行在膝蓋高度的硬舉~270公斤3下。
所以呢,24公斤連那270公斤的1/10都不到!
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可以僅僅用「三週」的時間!
事實上,這幾週僅僅是耐力峰值的週期。
所以呢,想要讓壺鈴的耐力變好,嗯,還是把自己練壯一點吧!
但我還是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,因為我們都是「一般人」~你要用32公斤壺鈴Snatch或硬舉270公斤,嗯,這是條漫長的路。尤其以我們的身材來說,你也知道地,從68公斤到100公斤,通通都是要用24公斤,這你若沒那麼高也不會把自己搞到那麼重,更何況多出來的體重是要成為「肌肉」,否則對身體就是......累贅。
我平時每週大約會訓練3次的Snatch(或其中一次為衝刺),每次都在100下左右,當然要看......身體狀況Aka心情😂,來保持體能狀況。這方法可以參考一下Pavel的Q&D。
但若是要以「測驗」為主的話,請就不要再想能量系統或科學化訓練了,Keep the goal the goal!所以呢,就像Dan John常講的Sprinter sprint, thrower throw,也就是說,你就老老實實地用五分鐘來練習吧。
你可以用三十秒為一個區間,然後從五下開始訓練,慢慢地累積到十下,最好是十一下,這樣在最後一分鐘,左右手只要各六下(這是22法則)。
或是左/右手交替(20-15-10-5/30-20)法則,依據我的經驗先從「非慣用手」開始。
但在訓練的過程中,我想最重要的就是保護好你的手,因為一但磨破皮之後,你就要停一段時間囉,所以可以用熱水泡手,然後再用指甲剉刀將繭修掉。
但是,我想坦白地說,不知道有多少朋友會將這個動作放在訓練課表當中~我自己會;但我「不會」放在客戶的課表當中,因為對我來說,這已經是到Skill了,而不太像是Drill,也就是我需要花很多時間來教導客戶,而客戶更需要花很多時間來練習,也就是說,這樣所花的時間—是否合乎「成本效益」。
感謝Dan常提醒的一件事,搞訓練的人多唸點經濟學相關的書,你就會得到許多~所以感謝巴菲特教給我的那些簡單但不容易做到的經濟理論!
回過頭可以用Geoff前陣子寫過一些20/80理論來說明,你的訓練結果取決於訓練項目,當然Snatch有很大的效果,但是否有類似地,但不需要花這麼多時間來先練習技巧,就可以得到「同樣」的效果呢?
誠如昨天Dan回答一個有關游泳選手訓練肩膀力量的問題,其實他還是回到原點,光是肩推與引體向上就已足夠,而這是不需要特別花時間來練習地—我的意思是與其他動作相比。
我想SNATCH測驗所帶給我的就像十來年前瘋狂參加馬拉松、三鐵、自行車長距離騎乘和泳渡所帶給我的啟示。我們並不害怕問題/挑戰,而是面對問題/挑戰的「態度」,這些可以當成終點亦可當成起點,端看你如何看待,但最重要的是:
我們可以認命,但不能「認輸」,也就是一但放棄,一切就結束了,共勉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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